鄯善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鄯善县位于天山东部南簏的吐鲁番盆地东侧,北与木垒县、奇台县为邻,东经七克台镇连接哈密市七角井乡,西部吐峪沟苏贝希村与吐鲁番市胜金乡接壤,南部经南湖戈壁至觉罗塔格与若羌县、尉犁县为界。全县总面积39800平方公里,约占新疆总面积的2.5%。鄯善县地处亚洲腹部。由于远离海洋,群山环绕,地貌复杂,形成了独特的气候。夏热(7月平均气温29.2~33℃,曾出现过48℃高温),冬冷(1月平均气温-10℃~11℃,最低气温出现过-28.7~-29.7℃),春旱干燥(年降水量为17.6~25.3毫米,但蒸发量极大,为2751~3216.6毫米),热量丰富(≥10℃积温为4522.6~5548.9℃),日照充足(日照时数2900~3100小时),昼夜温差大(平均日较差14.3~15.9℃,最大可达17~26.6℃),无霜期长(192~224天)。对于棉花、葡萄和甜西瓜的生长发育极为有利,尤其是对提高葡萄、甜西瓜的品质更为突出。据含糖量的测定,葡萄23度以上,最高达31度;甜瓜12度以上,最高达18度,这就是鄯善的葡萄、甜瓜驰名中外的自然因素所在。